瞻对 发音/读音: [ zhān duì ] 笔画总数: 繁体字:瞻對 瞻对 [发音:zhān duì,zhandui,] 1.朝见奏对。《宋史·魏野传》:“野 上言曰:‘……但以尝婴心疾,尤疎礼节,麋鹿之性,顿缨则狂,岂可瞻对殿墀,仰奉清燕。’” 2.旧土司名。有上、中、下之分,称 三瞻。上瞻对茹 长官司,下瞻对 安抚司,均 清 雍正 六年(1728年)置;中瞻对 长官司,乾隆 十年(1745年)置。在今 四川 新龙 一带,地处 雅砻江 上游。宣统 三年(1911年)置 瞻对 设治委员,辛亥革命后改为 怀柔县,不久改 瞻化县,1952年又改 新龙县。 来源于新华字典·百度汉语 汉语 写法 规范字(简化字):瞻对(中国大陆、新加坡、马来西亚) 繁体字:[[]](中国大陆、新加坡、马来西亚) 国字标准字体:[[]](台湾) 香港标准字形:[[]](香港、澳门)读音 官话 (拼音):zhānduì (注音):ㄓㄢ ㄉㄨㄟˋ 北方话 (官话)拼音:zhānduì 注音:ㄓㄢ ㄉㄨㄟˋ 国语罗马字:janduey 通用拼音:jhanduèi 国际音标 (帮助):/ʈ͡ʂän⁵⁵ tweɪ̯⁵¹/ 释义 翻译 翻译 俄语:быть на аудиенции у император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