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判 发音/读音: [ tōng pàn ] 笔画总数: 繁体字:通判 通判 [发音:tōng pàn,tongpan,] 古代官名。宋代开始在州、府设立,和州、府的长官共同处理政务。地位略次于州、府长官,但握有连署公事和监察官吏之权。明清时在各府设立,掌管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 来源于新华字典·百度汉语 汉语 名词 通判宋初始于诸州府设置,即共同处理政务之意。地位略次于州府长官,但握有连署州府公事和监察官吏的实权,号称监州。明、清设于各府,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职务远较宋初轻。清代另有州通判,称州判。亦指任通判之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