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判 释义: 州判 州判为中国古代文官官职名,在清朝之位阶约为从七品。州判职能通常为地方衙门辅佐主官的基层官员编制,不过也为外派直隶州知州的左右手,如台湾府台东直隶州的州判。1912年清朝灭亡后,该官职废除。 参见百度百科介绍 汉语 写法 规范字(简化字):州判(中国大陆、新加坡、马来西亚) 繁体字:[[]](中国大陆、新加坡、马来西亚) 国字标准字体:[[]](台湾) 香港标准字形:[[]](香港、澳门)读音 官话 (拼音):zhōupàn (注音):ㄓㄡ ㄆㄢˋ 北方话 (官话)拼音:zhōupàn 注音:ㄓㄡ ㄆㄢˋ 国语罗马字:joupann 通用拼音:jhoupàn 国际音标 (帮助):/ʈ͡ʂoʊ̯⁵⁵ pʰän⁵¹/ 释义 翻译 翻译 俄语:стар. младший помощник начальника округа (дин. Ци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