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府 释义: 臺南府 台南府,清光绪十三年(1887年)改台湾府置,治安平县(今台湾台南市)。属台湾省。辖境相当今台湾省台南、高雄、屏东、嘉义等市县地和澎湖列岛。二十一年沦于日本。 参见百度百科介绍 汉语 简体:台 南 府 繁体:臺 南 府读音 汉语拼音:Tái nán fǔ翻译 翻译 英语:Tainan-Fu city in south Taiwan;本词条全部或部分内容来自许可协议的CC-CEDICT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