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
写法
读音
释义
- 格:推究;致:求得。谓研究事物原理而获得知识。为中国古代认识论的重要命题之一。
- 郑玄注:“格,来也;物犹事也。其知于善深,则来善物;其知于恶深,则来恶物;言事缘人所好来也,此致或为至。”
- 《朱子语类》卷十四:“格物致知,便是要知得分明;诚意、正心、修身,便是要行得分明。若是格物致知有所未尽,便是知得这明德未分明。”
- 明·王守仁《传习录》卷上:“《大学》工夫即是明明德,明明德只是个诚意,诚意的工夫只是格物致知,若以诚意为主去用格物致知,即工夫始有下落,即为善去恶,无非是诚意的事。”
- 清·颜元《四书正误‧大学》:“李植秀问‘格物致知’。予曰:‘知无体,以物为体……故曰:手格其物,而后知至。’”
-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第一篇第二章第四节:“所以根本要看重理智,而出发便在研究自然(‘格物致知’)。”
出处
- 语出《礼记‧大学》:“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使用
示例
- [1]
用法说明
相关词汇
- 近义词:致知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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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朝鲜语
- 격물치지〈格物致知〉的汉字表记。
越南语
- cách vật trí tri[格物致知]的汉字表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