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律 发音/读音: [ máo dùn lǜ ] 笔画总数: 繁体字:矛盾律 矛盾律 [发音:máo dùn lǜ,maodunlü,] 也叫不矛盾律。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之一。指思维必须是首尾一贯的,不能自相矛盾。也就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在同一时间、同一意义上,对同一个问题作的两个相反的判断,不能都是真的。如对“甲是乙”和“甲不是乙”两个判断,不能都加以肯定,至少要否定一个。违反这条规律,就会犯自相矛盾的错误。矛盾律并不否认两个相反的判断可以都是假的,可以有第三种可能。 来源于新华字典·百度汉语 汉语 写法 规范字(简化字):矛盾律(中国大陆、新加坡、马来西亚) 繁体字:[[]](中国大陆、新加坡、马来西亚) 国字标准字体:[[]](台湾) 香港标准字形:[[]](香港、澳门)读音 官话 (拼音):máodùnlǜ (注音):ㄇㄠˊ ㄉㄨㄣˋ ㄌㄩˋ 北方话 (官话)拼音:máodùnlǜ 注音:ㄇㄠˊ ㄉㄨㄣˋ ㄌㄩˋ 国语罗马字:mauduennliuh 通用拼音:máodùnlyù 国际音标 (帮助):/mɑʊ̯³⁵ twən⁵¹⁻⁵³ ly⁵¹/ 释义 翻译 翻译 俄语:закон противоречи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