撵走 发音/读音: [ niǎn zǒu ] 笔画总数: 繁体字:攆走 撵走 [发音:niǎn zǒu,nianzou,] 1.指靠法律的力量或靠行使暴力等强制手段排除或剥夺。 2.赶走(如侵犯土地者)或逐出。 3.驱向他处;驱赶。 来源于新华字典·百度汉语 汉语 写法 规范字(简化字):撵走(中国大陆、新加坡、马来西亚) 繁体字:[[]](中国大陆、新加坡、马来西亚) 国字标准字体:[[]](台湾) 香港标准字形:[[]](香港、澳门)读音 官话 (拼音):niǎnzǒu (注音):ㄋㄧㄢˇ ㄗㄡˇ 北方话 (官话)拼音:niǎnzǒu [实际读音:niánzǒu] 注音:ㄋㄧㄢˇ ㄗㄡˇ 国语罗马字:neantzoou 通用拼音:niǎnzǒu 国际音标 (帮助):/njɛn²¹⁴⁻³⁵ t͡soʊ̯²¹⁴⁻²¹⁽⁴⁾/ 释义 翻译 翻译 俄语:выгнать, прогнат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