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女 发音/读音: [ chàng nǚ ] 笔画总数: 繁体字:倡女 倡女 [发音:chàng nǚ,changnü,] 以歌舞娱人的妇女。亦指卖身的娼妓。南朝 梁 何逊《似轻薄篇》诗:“倡女掩歌扇,小妇开帘织。”《续资治通鉴·宋理宗绍定五年》:“我倡女 张凤奴 也,许州 破,被俘至此。”鲁迅《南腔北调集·由中国女人的脚推定中国人之非中庸又由此推定孔夫子有胃病》:“那时太太们固然也未始不舞,但舞的究以倡女为多。” 来源于新华字典·百度汉语 汉语 写法 规范字(简化字):倡女(中国大陆、新加坡、马来西亚) 繁体字:[[]](中国大陆、新加坡、马来西亚) 国字标准字体:[[]](台湾) 香港标准字形:[[]](香港、澳门)读音 官话 (拼音):chāngnǚ (注音):ㄔㄤ ㄋㄩˇ 北方话 (官话)拼音:chāngnǚ 注音:ㄔㄤ ㄋㄩˇ 国语罗马字:changneu 通用拼音:changnyǔ 国际音标 (帮助):/ʈ͡ʂʰɑŋ⁵⁵ ny²¹⁴⁻²¹⁽⁴⁾/ 释义 翻译 翻译 俄语:певичка, гейш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