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法 发音/读音: [ zì rán fǎ ] 笔画总数: 繁体字:自然法 自然法 [发音:zì rán fǎ,ziranfa,] 西方法学家对法律的分类之一,认为自然法是自然存在、永恒不变并为一切人所遵守的行为规则(跟“实在法”相对)。 来源于新华字典·百度汉语 汉语 写法 规范字(简化字):自然法(中国大陆、新加坡、马来西亚) 繁体字:[[]](中国大陆、新加坡、马来西亚) 国字标准字体:[[]](台湾) 香港标准字形:[[]](香港、澳门)读音 官话 (拼音):zìránfǎ (注音):ㄗˋ ㄖㄢˊ ㄈㄚˇ 北方话 (官话)拼音:zìránfǎ 注音:ㄗˋ ㄖㄢˊ ㄈㄚˇ 国语罗马字:tzyhranfaa 通用拼音:zìhránfǎ 国际音标 (帮助):/t͡sz̩⁵¹ ʐän³⁵ fä²¹⁴⁻²¹⁽⁴⁾/ 释义 翻译 翻译 俄语:естественное прав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