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判力
释义:
既判力
既判力是指生效民事判决裁判的诉讼标的对双方当事人和法院所具有的强制性通用力。确定判决之判断被赋予的共有性或拘束力就是既判力。判决实质上的确定力即既判力,是指法院作出的终局判决一旦生效,当事人和法院都应当受该判决内容的拘束,当事人不得在以后的诉讼中主张与该判决相反的内容,法院也不得在以后的诉讼中作出与该判决冲突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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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判力
既判力是指生效民事判决裁判的诉讼标的对双方当事人和法院所具有的强制性通用力。确定判决之判断被赋予的共有性或拘束力就是既判力。判决实质上的确定力即既判力,是指法院作出的终局判决一旦生效,当事人和法院都应当受该判决内容的拘束,当事人不得在以后的诉讼中主张与该判决相反的内容,法院也不得在以后的诉讼中作出与该判决冲突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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