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視權 释义: 探視權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参见百度百科介绍 汉语 简体:探 视 权 繁体:探 視 權读音 汉语拼音:tàn shì quán翻译 翻译 英语:visitation rights (law);本词条全部或部分内容来自许可协议的CC-CEDICT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