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薩條約 释义: 拉薩條約 拉萨条约是继1890、1893年《中英藏印条约》及续约之后,英国强迫清西藏地方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 参见百度百科介绍 汉语 简体:拉 萨 条 约 繁体:拉 薩 條 約读音 汉语拼音:Lā sà tiáo yuē翻译 翻译 英语:Treaty of Lhasa (1904) between British empire and Tibet;本词条全部或部分内容来自许可协议的CC-CEDICT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