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权 释义: 姓名权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参见百度百科介绍 汉语 写法 规范字(简化字):姓名权(中国大陆、新加坡、马来西亚) 繁体字:[[]](中国大陆、新加坡、马来西亚) 国字标准字体:[[]](台湾) 香港标准字形:[[]](香港、澳门)读音 官话 (拼音):xìngmíngquán (注音):ㄒㄧㄥˋ ㄇㄧㄥˊ ㄑㄩㄢˊ 北方话 (官话)拼音:xìngmíngquán 注音:ㄒㄧㄥˋ ㄇㄧㄥˊ ㄑㄩㄢˊ 国语罗马字:shinqmingchyuan 通用拼音:sìngmíngcyuán 国际音标 (帮助):/ɕiŋ⁵¹ miŋ³⁵ t͡ɕʰɥɛn³⁵/ 释义 翻译 翻译 俄语:юр. право фамилии и имен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