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 发音/读音: [ jī běn fǎ ] 笔画总数: 繁体字:基本法 基本法 [发音:jī běn fǎ,jibenfa,] 1.有些国家指宪法。 2.某些特定地区的基本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来源于新华字典·百度汉语 汉语 写法 规范字(简化字):基本法(中国大陆、新加坡、马来西亚) 繁体字:[[]](中国大陆、新加坡、马来西亚) 国字标准字体:[[]](台湾) 香港标准字形:[[]](香港、澳门)读音 官话 (拼音):jīběnfǎ (注音):ㄐㄧ ㄅㄣˇ ㄈㄚˇ 北方话 (官话)拼音:jīběnfǎ [实际读音:jībénfǎ] 注音:ㄐㄧ ㄅㄣˇ ㄈㄚˇ 国语罗马字:jibeenfaa 通用拼音:jiběnfǎ 国际音标 (帮助):/t͡ɕi⁵⁵ pən²¹⁴⁻³⁵ fä²¹⁴⁻²¹⁽⁴⁾/ 释义 翻译 翻译 俄语:основной зако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