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什么意思_和平共處五項原則读音|解释_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同义词|反义词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

释义: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

1953年12月31日周恩来总理在接见印度政府代表团时,首次完整地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互相尊重领土主权(在亚非会议上改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在中印、中缅联合声明中改为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得到了印方的赞同,并写入了1954年4月29日签订的《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

参见百度百科介绍

汉语

读音

  • 汉语拼音:hé píng gòng chǔ wǔ xiàng yuán zé

翻译

翻译
  • 英语:Zhou Enlai's Five Principles of Peaceful Coexistence;1954 Panchsheel series of agreements between PRC and In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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