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條約是什么意思_北京條約读音|解释_北京條約同义词|反义词

北京條約

释义:

北京條約

《北京条约》,包括《中英北京条约》《中法北京条约》《中俄北京条约》,是1860年清朝政府于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在北京分别与不列颠(英)帝国、法国、俄罗斯帝国(沙俄)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清政府委任钦差大臣奕䜣作为谈判及签约代表。签约地点在北京礼部衙门,于天安门广场东南角。另外,1887年与葡萄牙签定的《中葡和好通商条约》亦称《中葡北京条约》。三个条约约文现存于中国台湾,保存于台北故宫博物院。该条约的签订进一步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程度。

参见百度百科介绍

汉语

读音

  • 汉语拼音:běi jīng tiáo yuē

翻译

翻译
  • 德语:Pekinger Konvention (u.E.) (S, Gesch);

本词条全部或部分内容来自cc-by-sa-2.0协议授权的汉德辞典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