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制权是什么意思_创制权读音|解释_创制权同义词|反义词

创制权

释义:

创制权

创制权是公民在法定人数内可以提出法案,交立法机关讨论修改或经投票直接制定法律的权利。公民权的一种,是“主权在民”思想的体现。该权的行使方法主要有直接创制、间接创制、原则创制、草案创制四种。行使范围可分为:宪法创制权、法律创制权,兼有宪法创制权与法律创制权。自1860年至1920年首先在瑞典发展起来,只有少数国家(如瑞士和美国的一普州)实现这种制度。如瑞士联邦宪法第121条规定:“宪法的部分修改,得依人民创议或按联邦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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