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證能力是什么意思_作證能力读音|解释_作證能力同义词|反义词

作證能力

释义:

作證能力

作证能力,是指向司法机关提供证言的证人必须具备的能力。包括:(1)对案件事实和情节的感知能力。感觉器官的缺陷、暂时病变,以及大脑发育不正常、有疾患或损伤,都会影响证人感知案情的能力,致使证人无法提供证言或证言不可靠。(2)证人对案件事实和情节的记忆能力。即证人对经历的案件事实和情节的反映能力,包括识记、保持、再认的能力。受多种因素影响,如证人的职业、年龄、健康状况等。(3)证人对案件事实和情节的陈述能力。包括言语能力和表达能力。作证能力存在个体差异。如有的证人长于听觉证言,有的长于视觉证言;有的证人善于机械记忆,有的善于意义记忆;有的证人善于用口头言语陈述,有的则善于用书面言语陈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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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

读音

  • 汉语拼音:zuò zhèng néng lì

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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